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水人教[2006]231号)以及《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职位招聘要求,经过报名、资格审查,于2015年12月19日举行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筛选,2016年1月14日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通过考试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共23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 瑞 丁玉堂 王 贇 王子健 王宁舸 尤嘉宁 李小梅 李玉婷 李肖肖 李晓慧 吴 巍 沈雨生 张 栋 张 晨 张中流 庞 琼 郑 磊 侯文昂 侯方玲 施 睿 徐 烁 程一帆 薛 伟 二、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统一组织安排,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体检准备。 2、体检时间、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于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上午8:30准时到达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南京市广州路223号),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往医院体检。 3、体检前请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晨务必空腹。 4、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其它说明事项 1、公告参加体检的人员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劳动教育处。 2、外地来宁参加体检的人员,来宁的往返交通费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给予报销(高铁二等及以下票、火车硬卧及以下票、长途汽车票),体检费用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支付。 3、体检合格并公示后,按照事业单位政策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应届毕业生请携带由教育部门统一下发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待体检合格并公示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感谢参加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的各位应聘者,因职位有限,对未公告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23号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综合楼 1022室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劳动教育处 邮政编码:210029 联 系 人:胡 哲 宗志强 联系电话:025-85828164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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