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动“十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近日,水利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了《“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该方案,国务院将对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十三五”期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 水利部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介绍称,《实施方案》在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并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最新要求,进一步优化了考核内容和指标,强化了考核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增加了“一票否决”和“创新加分”项。其中,存在报送考核数据资料弄虚作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发生水污染事件应对不力,严重影响供水安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执行水量调度计划,情节严重。出现以上3类情况,将实行一票否决。 水利部会同发改委等9部门组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的考核,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水利部,承担考核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完成情况在“十二五”期间4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和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两项考核指标;制度建设情况主要体现
“十三五”期间需要重点建立或推进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河长制度、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论证制度等9项制度建设情况;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强化水资源管理具体措施的落实,包括节水优先、水资源保护、监督与管理、基础能力等4类措施落实情况;同时设置了创新奖励及“一票否决”事项。 《实施方案》要求,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向国务院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抄送水利部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在考核工作中有瞒报、谎报、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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