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受水区水污染防治规划(修编)(2018~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顺利通过了湖北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审查会。 编制《规划》是控制污染源,进一步保护饮用水水源,推进工程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和水域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鄂北二期工程受水区除鄂北一期工程受水区以外,新增供水区包括长山供水区、安陆市城市供水区和孝昌市城市供水区,行政区涉及襄阳市的襄州区、宜城市,随州市的曾都区、广水市,孝感市的安陆市、孝昌县、云梦县、孝南区等8个县(市、区)。 根据“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鄂北工程受水区水污染防治规划的修编及实施将进一步减缓工程对受水区水环境的影响,对工程持续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审查的顺利通过有效地推动了鄂北二期工程环评专题报审工作,对于鄂北二期工程压茬推进,早日取得可研审批立项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