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征集招标代理合作供应商公告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标代理合作供应商潜在投标人应在2025年11月28日11:30(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响应文件。
一、采购需求
根据我院相关文件的要求,本次拟选取不少于12家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我院招标代理的合作供应商,代理我院基本建设、科研外协、修缮、小型维修工程、货物、服务等招标或政府采购业务,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结算审核等工作。
二、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下列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格式自拟);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开具),或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投标人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损益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需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能体现所缴社保类别的缴费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下述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服务方案
按照提纲(详见附件)要求,编写服务方案,加盖公章后提交。
四、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23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25-85828171
邮箱:liujing1@nhri.cn
五、报名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11月28日11:3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1:30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电子文档先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原件于2025年11月28日11:30前提交。
地点:南京市广州路223号40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