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路223号园区燃气监测关断系统及锅炉制冷机房室外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整改维修项目综合评议比选公告(第二次)
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或“采购单位”)广州路223号园区燃气监测关断系统及锅炉制冷机房室外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整改维修项目综合评议比选(第二次)的潜在响应人应在2026年 4 月 3 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XXWX2026011300002。
1.2项目名称:广州路223号园区燃气监测关断系统及锅炉制冷机房室外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整改维修项目。
1.3项目地点:广州路223号。
1.4最高限价:25.78万元。
1.5采购需求:
(1)燃气监测关断系统安全隐患整改维修:更换DN150天然气电磁关断阀1只、DN150天然气闸阀1只,更换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系统(4个探测点、1台控制主机),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管道置换吹扫、压力测试,通过港华燃气公司的安全检查合格等。
(2)锅炉房至制冷机房室外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整改维修:提供符合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检验、登记相关要求的设计图纸等技术类文件,负责完成全流程行政手续并取得合法使用登记证书,完成管沟清理与维修、旧管道拆除、管道系统安装、管道防腐保温、沟内线缆规范整理安装、系统对接与调试、新管沟盖板安装、周边场地修整等全部整改内容。
1.6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90日历天,工期已综合考虑施工期间对院本部正常运营、供水、供电、空调及相关配套系统的影响,报价人应充分预判施工干扰、作业条件、现场协调等各类工期风险,并将相关费用及工期保障措施纳入投标报价与施工方案中,除甲方书面同意及不可抗力因素外,工期不予顺延。
若因响应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完工,视为违约,须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完工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1.7本项目报价为综合包干价,已包含为确保发包方正常运营使用,施工过程中需调整施工工序、错峰施工、分段作业所产生的工期顺延及人工、措施等相关费用,以及设计费、配合燃气公司办理停气及通气等相关服务费用、货物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拆除费、检测费、措施费、管理费、增值税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者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及GB2或工业管道安装GC2),拟派本项目作业人员中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压力管道焊工资格证书,以及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2.4提供近3年内燃气及热力管道施工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获取比选文件
3.1时间:2026年 3 月 30 日8:30至2026年 4 月 1 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3.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3号培训中心总务安全部办公室。
3.3领取文件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空白U盘、加盖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及GB2或工业管道安装GC2)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备核查。
4.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在2026年 4 月 3 日14:00(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广州路223号培训中心三楼第二会议室。
5.评审
5.1时间:在2026年 4 月 3 日14:00(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广州路223号培训中心三楼第二会议室。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7.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密封完成盖骑缝章后线下递交,截止时间以线下签收时间为准。
8.凡对本次综合评议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项目联系人:丁工。
8.2联系电话:025-85828375或18901588871。